• <tbody id="pzbgo"><noscript id="pzbgo"></noscript></tbody>

    <th id="pzbgo"></th>
  • <dd id="pzbgo"></dd>
    專業誠信,竭誠為您服務!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協議離婚

    分享到:0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自愿離婚時要簽訂的協議,協議離婚時,男女雙方要約定的內容是比較多的,包括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等,那么離婚協議書上的財產分割有沒有法律效力的?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離婚協議書上的財產分割有法律效應嗎

    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共同財產分割的約定,如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約定有效。但要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協議書才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

    首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按規定,以下情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所以,一方發現另一方拿了以上財產贈與他人,那么屬于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

    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協議書關于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效力。但離婚協議書要辦理離婚登記后,才會生效。

    聯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劉俊文
    • 手機:13633134615
    • Q Q:點擊這里給我發消息
    • 微信:13633134615
    • 郵箱:751048925@qq.com
    • 地址:張家口市橋東區紅旗樓冠垣廣場寫字樓26樓2611
    二次元扒开粉嫩小泬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