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有什么規定
來源:張家口離婚律師 網址:http://www.marblefamilyfarm.com/ 時間:2022-07-26 15:07:07
在現代社會,夫妻雙方大部分都是自由戀愛而結合到一起的。男女雙方都追求和諧、坦誠的夫妻關系。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婚內出軌了,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對財產的分配還是按照夫妻雙方平均分配嗎?本文對因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進行解答。那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法律規定?以下由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法律對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有什么規定
法律對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的規定: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沒有什么影響,財產的分配仍舊是首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是如果出軌是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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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公出軌怎么解決
我國法律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司法實踐中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適當多分財產,并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另外出軌一方其出軌行為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長,所以出軌一方對爭奪孩子撫養權也是十分不利的。
三、如何構成離婚呢
對方構成重婚罪離婚的方式是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因此根據上述的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在我國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法律規定以及如何認定夫妻一方的過錯,還在一定程度上介紹了我國妻子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的等相關的知識是怎樣運行的。以上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平臺律師,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