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變更婚姻關系
來源:張家口離婚律師 網址:http://www.marblefamilyfarm.com/ 時間:2021-09-15 16:09:50
一、民法典中如何變更婚姻關系
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變更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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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如何確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解除時間為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來改變婚姻關系,通常情況下,如果存在重婚、家暴、賭博、吸毒等不良情況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